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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一季报预告规定是什么
净利润为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创业板一季报披露时间是要求在4月10日前全部披露一季报预告,在4月30日之前全部披露一季报。
季报业绩预告发布规则如下:公司全部板块的披露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之前。公司的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前,正式披露时间则需不迟于3月31日,且创业板块的预告期需要在4月10日前。
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一季报披露时间规定是什么
1、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3、年报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x0d\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x0d\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x0d\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4、季报业绩预告发布规则如下:公司全部板块的披露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之前。公司的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前,正式披露时间则需不迟于3月31日,且创业板块的预告期需要在4月10日前。
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对实行注册制创业板上市公司所涉有关证券民商事案件试点集中管辖。
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发布业绩预告?
只有年度报告的重大变化才需要强制公布业绩预测。
(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
【1】上交所: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预告时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预告全年业绩。
不同的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有不同的规定。因此,不同交易所的业绩预测对应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进行业绩预告,如净利润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此外,如果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者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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