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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文为创业板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法发文为创业板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对实行注册制创业板上市公司所涉有关证券民商事案件试点集中管辖。
对于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禹国刚认为,注册制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新动力,是监管重心的后移和监管制度的升级。目前,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工作已逐步开展。
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是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详解?投资者须知
1、交易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量等,具体可参考《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2、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创业板于2020年8月24日实施新的交易规则,规则和科创一样,具体如下:交易规则上,除上市首日增加停牌指标外,创业板与主板相同。
3、首先开通创业板购买权限,开通条件是:投资者在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都不不低于10万;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达到了24个月以上,并签署相关协议书。
4、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基本与主板一致,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以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创业板退市新规则
1、创业板退市的具体条件?近两年净资产为负数,连续四年处于亏损状态。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每股面值。被法院宣告破产或者公司因自身因素宣布解散。
2、创业板退市新规2022年修订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包含了退市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内容主要表现在《创业板股票上市》等交易所规则层,在退市程序、标准以及风险警示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1】重大违法行为。
3、创业板退市规则: 1发行人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 2最低公众持股量占已发行股本的低于25%。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所述: 上市公司触及本章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依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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